老刘离世前立下遗嘱:自己去世后,名下两套房产分别由前妻和现任妻子所生的两个儿子继承,其他房产、存款及股票等财产由现任妻子在“终身不得改嫁”的前提下继承。老刘的这份遗嘱有效吗?
遗嘱中“终身不得改嫁”的内容无效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……。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
公民可以自由处置自己的合法财产,可以立遗嘱将个人遗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。同时,禁止或者破坏婚姻自由是法律所禁止的,公民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,自主自愿决定其婚姻,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强迫与干涉。本案中老刘所立遗嘱中“不得改嫁”条款,系对现任妻子婚姻自由的限制,违背公序良俗,应当认定老刘遗嘱中的该部分内容无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