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婚重组家庭中,遗产继承、抚养赡养一直是敏感问题,成为影响家庭成员和睦相处的“绊脚石”。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处理相关问题,可以遵循哪些法律规定?1.继承开始后,怎么确定继承方式?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,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方式有遗嘱继承(包括遗赠)、法定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。被继承人死亡后,继承先后顺序为:若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,同时又立有遗嘱的,继承开始后,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没有抵触,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;如果有抵触,按协议处理,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。【法条链接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,按照法定继承办理;有遗嘱的,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;有遗赠扶养协议的,按照协议办理。2.继父母、继子女之间有法定继承权吗?形成扶养关系的,继父母和继子女互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。同时继父母与其生子女间、继子女与其生父母间仍然可以相互继承。未形成扶养关系的,相互不能继承。【法条链接】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
.被继承人子女的继子女可以成为代位继承人吗?不能。被继承人子女(含生子女、养子女、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)的生子女、养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,但继子女不能代位继承。例如,王先生的独子王一去世后,亲孙女王小甲、领养的孙子王小乙可代位继承爷爷王先生的财产,但王一的继子王小丙则不能继承王先生的财产。【法条链接】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