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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镇户口能否继承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?

   2025-07-01 1
核心提示:事件经过高某离开农村进城打工并在城镇就业,取得了城镇户籍。高某的父母为农业户口,在村里有宅基地一处。时间一长,高某父母在

事件经过高某离开农村进城打工并在城镇就业,取得了城镇户籍。高某的父母为农业户口,在村里有宅基地一处。时间一长,高某父母在老家的房子也因建盖久远,存在倒塌隐患。为此,高某父母和高某共同出资,并经相关部门审批,将老家房屋重新进行了翻扩建。那么如果高某父母去世,高某可否继承老家的宅基地使用权?

法律解读

《民法典》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:“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,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。”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:“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、行使和转让,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。”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二条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,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、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。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。”第十一条规定:“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,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、管理。”由此可见,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,农村宅基地是不能被单独继承的。虽然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,但是地上的房屋可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合法继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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