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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一独子出走30年,父母离世后要求继承遗产!

   2025-07-01 0
核心提示:事件经过小张20岁时,与父母发生激烈争吵后离家出走,此后,父亲张永和母亲林敏曾报警积极寻找,始终未果,二老只好彼此相互扶持

事件经过

小张20岁时,与父母发生激烈争吵后离家出走,此后,父亲张永和母亲林敏曾报警积极寻找,始终未果,二老只好彼此相互扶持度日。

期间,张永的弟弟张远对兄嫂多有照顾,从日常生活大小事宜到带兄嫂出门旅游,再到生病送医,常常是张远协助、陪伴并垫付费用。

林敏去世后,张永晚年更加孤独,因儿子长时间下落不明,张永在2021年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儿子小张死亡。

不料,在该案及后续案件的处理过程中,小张出现了。张永多次恳求与儿子见面,但小张始终坚决不见面。

2023年,张永也去世了,弟弟张远处理了他的身后事,并主动联系小张,希望由其出面一起处理张永的骨灰落葬事宜,小张亦未予理睬。

此后小张竟以张永唯一法定继承人的身份,领取了张永名下的部分银行存单。后张远起诉至人民法院,对张永名下遗产申请财产保全,并要求剥夺小张的继承权。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,小张不同意张远的诉讼请求,提出自己只是和父母联系少,且父亲身体硬朗、经济独立无需依靠他人生活。

基于原告张远的申请,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追加了张永的另外几名兄弟姐妹作为被告,而这些兄弟姐妹一致认可原告提出的,小张应丧失继承权的主张,并声明放弃自己的继承权。

法院判决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子女依法应对父母尽赡养义务,且这种义务不因父母有收入、身体状况良好而消失。小张作为家中独子,30多年来对父母不闻不问、置之不理,没有任何经济和精神赡养,其行为构成遗弃,依法应丧失继承权。案件审理过程中小张始终未曾露面,未出席庭审。因其他第二顺序继承人均表示放弃继承,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张永的遗产全部归弟弟张远继承。近期,该案经二审维持原判


(责任编辑:小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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